国家药监管理局要求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分对上述不符合相关规定化妆品触及的存案人、受托出产企业依法立案查询,责令相关企业当即依法采纳危险控制措施并展开自查整改。
各省(区、市)药监管理部分责令相关化妆品运营者立马中止运营上述化妆品,依法查询其进货查验记载等状况,对违法产品做追根溯源;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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